家住大化镇劳动4组的周某儿孙满堂,如今87岁了,却无家可归,无人赡养。这是怎么一回事呢?
原来,周某膝下有一个女儿,四个儿子,老伴去世多年,由于子女较多,经济不宽裕,老大、老三、老四、老五结婚后,相继净身出户,自力更生。老二在原有的宅基地,盖了房子,后因双挂钩项目集体搬迁至华兴家园二期安置房。老人名下的60平方房子由老三补齐房屋回购款后再另存4万元在老人账户上,房子归老三所有。现在由于年事已高,患有老年痴呆,需要子女照顾。老二认为母亲偏心,拒不赡养老人。五个子女因赡养问题相互推卸,导致周某居无定所。
劳动社区知道后,立即派出社区副主任、网格员对周某的情况进行深入了解,面对这一大家子人,网格员从子女赡养父母的角度入手,以温情劝说为主,辅助法律解释,劝导子女要考虑到母亲养育之恩不易,作为子女要体恤这一点,给予母亲亲情上的关怀和生活上的照顾。且兄弟姐妹要相互团结,有什么问题要相互体谅、相互帮助,相互协商,这样一家人才能和和睦睦的,母亲也能过上一个安详的晚年。
经过多次沟通,五个子女均认识到了自已的错误,在网格员的组织下协商如何更好的赡养母亲。最终,在网格员的协调下,周某一大家子在母亲的赡养问题上达成了一致意见,一家人也缓和了紧张的关系,和好如初。